新政国务院法制办信用记录征信机构个人犯罪征求意见稿管理条例信用行为
摘要:我国首次明确负面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首度提及“负面记录保留期”问题,要求“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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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浙江》(CN:33-121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今日浙江》是省委指导全省工作的重要舆论工具,是党政干部解读和领会省委重大方针政策的指导性文本,是社会各界了解全省重要政治、经济资讯及背景的权威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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