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司法为民:人民法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路径

作者:童兆洪党的先进性司法为民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路径依法治国方略司法工作司法管理绝对领导

摘要:司法为民是党的先进性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司法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司法领域党的先进性建设应具体体现在司法理念、司法管理、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等方面。因此,从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以及司法体现党的整体意志纬度思考,司法为民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建设基本内涵和时代要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今日浙江

《今日浙江》(CN:33-121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今日浙江》是省委指导全省工作的重要舆论工具,是党政干部解读和领会省委重大方针政策的指导性文本,是社会各界了解全省重要政治、经济资讯及背景的权威性刊物。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