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玉消防车收费站特种车辆社会责任消防支队通行权救护车法律
摘要:由于我国法律赋予了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因此我们在日常驾驶车辆时,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应当及时避让,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于那些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和救护车而言,因为事情比较紧急,因此对他们来说时间就是生命,一点也耽误不得。但是,襄阳消防支队出警的消防车却被拦在了收费站,并且还被拦住不放行还被盘查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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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防》(CN:10-1363/T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今日消防》将围绕消防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宣传消防行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是研究者的实用宝典,是消防人的消防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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