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健翔 巴曙松 朱元倩大额风险暴露关联交易对手银行监管系统重要性银行
摘要:本文从大额风险暴露监管发展的视角对银行资产组合的风险暴露集聚进行研究,分析巴塞尔委员会的大额风险暴露新框架对中国16家上市银行监管的影响。研究发现,大额风险暴露监管包括交易对手方识别、合格资本定义和风险暴露范围三个因素。新框架是对巴塞尔协议Ⅲ在集中度风险监管方面的重要补充,中国现行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主要针对贷款集中风险,与巴塞尔委员会的新框架尚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风险暴露的监管门槛与上限,提高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敏感性,同时注重监管的适度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