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商业银行客户信息的秘密性及其保护

作者:李文江商业银行客户信息经营秘密商业秘密法律责任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不仅界定了保护的范围,而且明确了可秘密性的构成要件。商业银行的客户信息是克敌制胜的法宝,其价值性毋庸置疑。只要商业银行采取保密措施,使客户信息处于秘密状态,就可以拥有商业秘密权。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并不重视商业秘密保护,不仅丧失了应有的权利,而且加重了自身的法律责任。如此严峻的竞争态势,商业银行不仅需要从内部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的保护制度,而且一定要在遭遇外部侵权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金融理论与实践

《金融理论与实践》(月刊)创刊于197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主管,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金融学会主办,CN刊号为:41-1078/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金融理论与实践》以金融理论经研究和金融业务实践探索为主要任务的刊物。其宗旨是:探索发展金融理论,服务金融改革实践,拓展金融业务领域,反映金融运行信息,展示金融科研成果,培养金融科研人才。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