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健公示催告商业承兑汇票失票情形
摘要:公示催告程序作为民事诉讼法确立的特别程序,在救济失票人方面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就目前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实务现状而言,公示催告程序当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从立法层面解决的问题。例如商业承兑汇票的管辖问题、失票情形的认定等。人民法院在反复面对上述问题之时已经通过探索初步形成了解决方案。首先分析上述问题的现状及其成因,然后总结实务领域的相应处理经验,在此基础上最终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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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论与实践》(月刊)创刊于197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主管,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金融学会主办,CN刊号为:41-1078/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金融理论与实践》以金融理论经研究和金融业务实践探索为主要任务的刊物。其宗旨是:探索发展金融理论,服务金融改革实践,拓展金融业务领域,反映金融运行信息,展示金融科研成果,培养金融科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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