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翊平中央银行财产国家豁免管辖豁免执行豁免
摘要:国家豁免作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经历了从绝对豁免到相对豁免的转变。国家豁免分为管辖豁免与执行豁免,执行豁免比管辖豁免更敏感。近年来爆发的主权债务危机和欧债危机,进一步凸显了中央银行财产豁免问题的重要性。中央银行财产豁免有国际公约、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三种不同模式。我国可参考借鉴美国的模式,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央银行财产豁免的法律制度,以此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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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论与实践》(月刊)创刊于197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主管,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金融学会主办,CN刊号为:41-1078/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金融理论与实践》以金融理论经研究和金融业务实践探索为主要任务的刊物。其宗旨是:探索发展金融理论,服务金融改革实践,拓展金融业务领域,反映金融运行信息,展示金融科研成果,培养金融科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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