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庆旗 周伟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央行人民银行职责交叉性金融工具保护工作消费权益金融业务
摘要: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相继成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在金融领域深入开展相关工作,力图为普通老百姓在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提供监管和保障. 央行积极开展各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2012年3月,人民银行获批设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主要职责为:综合研究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方面拟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政策法规草案;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对交叉性金融工具风险进行监测,协调促进消费者保护相关工作;依法开展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保护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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