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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实施与银行风险承担--基于法系特征与经济发展的跨国实证

作者:黄宪; 杨娟; 黄彤彤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实施监管评估银行风险承担协方差分析模型

摘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全球评估报告显示,各成员方对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Basel Core Principles for Effective Banking Supervision,BCPs)的实施程度存在很大差异。本研究关注的重点是,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各成员方对BCPs实施程度的差异对该经济体银行业风险承担的行为和结果会带来什么影响,以及其背后的机理。本研究以全球48个经济体共计11438家银行2010-2017年的数据为样本,分别从法系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两个维度,运用ANCOVA协方差分析模型对上述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各经济体对BCPs实施程度的差异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非法系特征;从各经济体银行业监管水平的判断标准来看,并非对监管规则的实施程度越高越好,而应结合各经济体承受监管成本的能力综合分析;从BCPs实施程度会改变银行业风险承担行为的作用机制来看,规模相对较大的银行能承受更高的监管成本,因而能更有效地抵消加强监管带来的负面作用。鉴于此,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应科学地看待银行业对BCPs的实施程度,不仅要考虑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对实施BCPs效果的影响,还要认真分析不同规模和特质性银行对风控成本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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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研究

《金融监管研究》(月刊)创刊于2012年,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主办,CN刊号为:10-1047/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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