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磊磊; 户兴磊网络交易平台信托公司合作模式事务类互联网业务零售贷款信息技术发展融资业务
摘要:信托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目前主要包含两种类型:一是融资类业务,信托公司以贷款人的身份,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零售贷款。与信托公司传统的投融资业务相比,零售贷款具有单笔金额小、风险高、利润少等特征,但业务形成规模后又有风险分散、整体收益率高的特点。伴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互联网商品交易平台的日益活跃,近几年信托公司以信息系统为工具,以网络交易平台消费、贸易场景为依托,在解决了展业方式和风险控制的痛点之后,业务逐步延伸到零售贷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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