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浅析公司章程的对外法律效力——兼议新《公司法》第十六条

作者:王冠宇记载事项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三人任意性规范任意法对外担保公司事务法定代表人契约自由

摘要:<正>一、问题的提出在传统英美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章程的对外法律效力,基于公司章程公开性的特点,判断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第三人是否善意,通常采用"推断通知规则"(Doctrine of constructive notice)。推断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金融法苑

《金融法苑》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