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刑法中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

作者:俞和明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十六条定罪处罚电子支付卡追诉标准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卡人准贷记卡

摘要:<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中,信用卡的恶意透支行为出现在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金融法苑

《金融法苑》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