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雳次级定期债务次级债券定向募集银监会征信管理人民银行总行发行管理私募发行重估储备股票发行上市
摘要:<正> 近期以来,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无疑构成我国金融业的一大热点。2003年12月9日,中国银监会《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人附属资本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其发行规模由商业银行自己衡量,由银行向目标债权人定向募集,银监会负责审批。2004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制定《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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