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覃斌武侵权案件涉外管辖生产商最低限度联系奥康纳
摘要:我国产品质量侵权案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产品生产商是国内或国外居民不影响规则适用。美国法下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该案件实体事实,不代表有权管辖被告。只有与本州存在最低限度联系的被告才能被管辖。外国生产商将产品销售到国际市场的单纯行为,即便该产品最终销售到美国,也不构成与美国司法区域的最低限度联系;但额外的联系行为——如针对美国的广告宣传,则可能构成最低限度联系。我国产品大量销售到美国,可能产生中国企业在美被诉风险,应当积极应对,运用美国法律规则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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