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芮佳增值税银行业零税率新加坡
摘要:2016年5月1日,我国银行业被纳入'营改增',鉴于银行业务复杂且广泛,此次试点方案采用了最简易的方式——税制平移。尽管此法最具可操作性,但遗留了两个问题,一是利息进项无法抵扣,二是出口的金融服务无法免税或零税率。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打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抵扣链条,所以我国还需借鉴他国增值税收制度。本文选取与我国同在亚洲地区且银行业增值税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新加坡作为比较对象,借鉴其经验并针对我国实际,认为允许抵扣利息进项、对出口到'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服务实行零税率契合国情,可作为银行业增值税的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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