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大泉流通股公众投资者中国资本市场股东利益证券市场基金公司股权分置券商
摘要:突破一:流通股股东地位提升 《意见》首次提出,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表明管理层已经认可公众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这是一个突破。长期以来,有关方面一直借“同股同权”之名抹杀国内市场实际上存在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区分,甚至借此侵害流通股股东利益。《意见》的出台,为流通股股东提供了自卫的武器,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流通股股东参与市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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