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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禁止寄递制度的法律实现路径

作者:许兰快递服务快递业务当事人意思自治快递行业邮政管理枪支弹药服务范畴身份信息危害国家安全私法自治原则

摘要:一、快件禁止寄递制度正当性剖析快件禁止寄递制度,指的是在快递用户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快递服务合同时,国家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经济管理秩序,明确禁止某类物品成为快递服务合同的服务范畴。快件禁止寄递制度的实质是对快递服务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合理约束,因为禁止寄递物品通常具有危险性,寄递行为可能直接危及公共安全,或通过寄递渠道传播禁止寄递物品将违反现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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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44-12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长期秉承前任校长何炳松先生的创刊宗旨:“用意就在使全体教授除讲学以外,有发表研究心得,以著作贡献社会的机会。集合本大学全体教授,站在纯粹学术的立场,时时发表他们平素研究的或读书的心得,当作和国人商榷的资料,藉以稍尽一点学术贡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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