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土地处置人民政府济南市专项行动闲置土地
摘要:济政办字[2018]8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1月10日济南市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确定集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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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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