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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暂行规定的通知

重大建设项目暂行规定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审批效率监察部门基本建设程序全过程监督城乡建

摘要:<正>济政办发[20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2月6日济南市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绿色通道是指在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通过采取部门联动、提前介入、压缩审查审批时限等措施,开辟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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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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