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的通知

民政社会团体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通知

摘要:<正>济南市民政局文件济民发[2012]43号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市管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市管社会团体:自1999年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开展重大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民发[1999]45号)下发以来,大多数社会团体都能按要求认真执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照各自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认真开展各种活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有少数社会团体不按要求执行社会团体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擅自开展一些章程规定之外的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引导社会团体朝着正确的方向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