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二次供水日经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供水单位供用水公安消防部门通知义务供水管理
摘要:<正>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已于2011年11月30日经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1月13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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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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