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总成修理维修质量检验维修工时配件价格工时定额一级维护三条交通行政
摘要:<正>(2009年2月24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维修经营行为,保障汽车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经营和管理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市和县(市)、历城区、长清区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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