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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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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济政发[2009]5号近段时间,我市持续干旱少雨,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一、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年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内或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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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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