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通知
摘要:<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贸易服务局、财政局《济南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切实将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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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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