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医疗通知
摘要:<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济政办字[2006]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市政府确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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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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