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华松 周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教育界定
摘要:科学界定法庭教育的概念和属性,全面揭示法庭教育制度的属性和功能定位,是解决当前有关法庭教育制度诸多争议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法庭教育是衔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教育、矫正环节的重要“桥梁”,是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的教育,是突出被告人主体性的价值教育,是强制性和干预性的特殊社会教育,是与审前社会调查、心理辅导、亲情感化、合适成年人参与、营造适当教育情境等程序保护措施相辅相成的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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