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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卫权的实施与打击国际恐怖主义

作者:曹杰国家自卫权联合国宪章国际恐怖主义国际法

摘要:国家自卫权的实施限制是:受到武装攻击;自卫应在安理会采取必要办法之前;向安理会报告实施的自卫措施并在安理会的监督下进行.此外,国家自卫权的实施必须符合国际法已确立的"必要"和"相称"的原则.在反恐实践中,受害国已经成为武力攻击的主体;武力攻击主体和自卫对象出现不一致;实施国家自卫权的地域延展;实施国家自卫权的时间已经不限于武力攻击的当时或较短暂的准备期之后;国家自卫权的实施主体更加复杂,强度超过必要、合理和不过分的要求.打击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家自卫权只是合法使用武力的一种例外情况;在未来的国际法发展中,对国家自卫权的实施仍应予以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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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社会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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