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骆晓宇内蒙古西部环境刑事司法困境对策
摘要:内蒙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而当地环境刑事司法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收效甚微。行政处罚对于制裁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局限性,不足以遏制环境犯罪的滋生。司法机关与环境执法部门在案件移送、接受上的不顺畅,地方保护主义及熟人社会中人情关系的影响使环境刑事司法的独立性受到挑战,当地环境司法专门化程度低、司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亦使内蒙古西部地区环境刑事司法的强化面临困境。在环境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生态环境的情况下,运用刑事司法对环境犯罪进行有效的惩处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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