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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情况判决中应明确补救措施内容

作者:张昊行政审判情况判决补救措施

摘要: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确立了情况判决制度,在运行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在现有的情况判决中,补救措施缺乏具体的内容和期限,法官主观上不愿给予明确补救措施内容,无法充分救济相对人权益,弱化了审判效果。通过分析现有判例,发现实务中存在法官对专业领域缺乏了解,担心司法权侵害行政权等顾虑。现实的客观需要,立法本意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都要求法官在情况判决中应明确补救措施内容,对于行政专业性领域的内容,法官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等方式来进一步充实判决内容,确保相对人权益得到应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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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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