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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意见是不可忽略的意思表示要件——对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解读

作者:李昂澍七条共同财产产权登记离婚案件个人财产存续期间登记行为亲生子女房产登记婚后财产

摘要:婚姻法解释三中的第七条第一款,从内在逻辑上来说包含了父母的意思表示要件,并且是不能省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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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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