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侦查模式的完善

作者:谢兆勇侦查模式审判中心诉讼改革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同时会议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本次改革要求刑事案件结果的定性将以法庭审判为中心,围绕审判这一环节,通过对案件事实举证质证的公开、公正裁判,来保障审判权行使的正当性,从而保障司法权的独立行使。“以审判为中心”的提出将对我国之前存在的以侦查程序为中心,讲究公检法相互配合的“侦查中心”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以往奉行的“侦查中心主义”模式往往侧重于办案部门的职权行使,长期对于审判的不重视也导致不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致力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研究,将会对我国的司法改革以及案件的公正审判产生深远的影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现已正式更名为《东北亚经济研究》杂志。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