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君; 逄艳地方立法地方组织法地方性法规法规草案多头执法联动行政管理权限范围立法项目专属立法权
摘要:<正>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了省会城市和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由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法定主体,开始了不断实践和探索的立法历程。多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到政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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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大》(CN:22-141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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