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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入刑,势在必行

作者:孙建国危险驾驶机动车管理违法行为人吸毒成瘾交通安全事故机动车辆恶性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罪

摘要:<正>近年来,"瘾君子"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月6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着手建立吸毒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集中排查清理吸毒驾驶人,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现有的客货运驾驶人进行集中清理,对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取消其营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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