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福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决挪用公款案公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程序滥用职权罪从宽处理补充侦查取保
摘要:2006年1月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至此,我国首起落马于任上的省级检察长受贿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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