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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违法医药广告刻不容缓

作者:王维忠医药广告工商行政管理推荐语新闻报道专业技术职称日至误导性省中医疗纠纷

摘要:<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4年5月25日公布第一季度部分报纸的医疗服务广告的检查结果显示,总违法率为66.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各地医疗广告量较多的63份报纸2月2日至8日的全部医疗服务广告进行了检查,共检查4881条,发现违法广告3236条。医疗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未按照规定标明广告证明文号;声称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治疗11种疾病的广告(禁止的);使用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用语;利用患者或者医学权威机构、人员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效果;出现与药品相关的内容,以及以新闻报道形式广告等。检查发现,报纸的医疗广告违法(涉嫌违法) 率相当高。有的报纸几年来就不断违法医药广告,这些广告根本不报批,个别有批文的也是随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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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大

《吉林人大》(CN:22-141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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