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王淑荣土地管理法五百户镇资源保护委员会地方性法规河北省香河县农村委员会二十五条辽宁省人大
摘要:<正>河北省香河县五百户镇城屯村村民王淑荣,去年写信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自己在从事养殖业过程中,发现《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与《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建议修改地方性法规。收到王淑荣的建议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共同研究后,认为王淑荣的建议正确并采纳了这个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便致函河北省人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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