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恒山权力观司法人员一己私利违纪行为司法腐败交换条件监察部门道德教育高薪养廉权力主体
摘要:<正> 遏制法官腐败需要我们在制度上不断创新,对策上不断演进。从实践上看,权力被腐败的可能性并不会自动转化为现实性,促使这种转化实现的因素不是别的,正是权力主体的私欲。遏止腐败的途径不外乎教育、法制和监督的途径。加强道德教育,使法官不愿腐败"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法官队伍的腐败分子腐化堕落无一不是首先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出了问题,在权力观上发生了偏差。有的法官思想首先滑坡,理想信念淡薄,政治信仰动摇,价值观念扭曲。一些司法人员为了一己私利,把神圣的法律作为谋取私利的交换条件,为自己违法违纪行为寻找各种理由,即心理准备。从心理学的角度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