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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局是否应承担非高压致入损害的责任

作者:佚名电业局责任损害高压触电死亡触电身亡受害者补偿金

摘要:案情李某与同事一起骑车回家。此时天降大雨雷电交加,恰逢李某的自行车掉链子,于是李某便下车修理,这是不小心碰到了路边被风刮断的电线,当场触电身亡。经查该电线的所有权归电业局,并根据当地居民介绍,该电线已经被刮断有一天了,他们也向电业局反映过。由于被告电业局疏于管理的过错行为造成李某死亡,给四原告(受害者父母,妻子,未成年女儿)造成巨大精神打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四原告因李某触电死亡的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受害者女儿李某抚育费,即将上大学的费用等共计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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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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