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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减免农村饮水工程各项税收

作者:郭一信农村饮水工程税收政策财政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单位税收减免

摘要: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相关工程项目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通知》规定,对于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的土地使用权,可免征契税,其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亦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相关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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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是一个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农业生产经营部门、涉农企业、农业科研院所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经济信息期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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