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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

作者:石志宇劳动能力经济状况生活水医疗费用城镇居民法庭养老院

摘要:张老太把儿女告上法庭那年已经87岁。她没出现在法庭上,而是特别授权了人。老太太生育了9个儿女。她把其中的8个告上了法庭,另外一个下落不明。老太太的诉讼请求很简单:老伴去世多年,自己年岁大了,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自己生活还能自理,在养老院居住。现要求8个儿女每月承担200元的生活费,并且承担将来发生的医疗费用。开庭那天,只有老太太的大儿子出现在法庭上。其他7名被告虽经法庭合法传唤,但均未出庭,连书面答辩都没有。法庭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结合我省城镇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及原告的实际生活需要和8名被告的经济状况,法庭酌定8名被告每人每月负担原告生活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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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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