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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能否提前收回发包土地

作者:李欣楠土地承包村委会发包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合同约定收入

摘要:李某系李家村村民,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李某与李家村村委会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按承包合同约定耕种土地。农闲时,李某利用自己掌握的木匠手艺在城里揽活以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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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是一个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农业生产经营部门、涉农企业、农业科研院所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经济信息期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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