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城市总体规划财政预算文化元素历史风貌财政收入专款专用发展规划
摘要:<正>《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近日提请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条例提出,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条例》规定,长春市、区政府应当设立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按照《条例》,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周边环境和非物质文化元素应当实施整体保护,保持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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