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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后事后监督的有效性分析

作者:刘俊杰; 王立钟事后监督人员会计集中核算监督有效性性分会计核算质量控制内容风险防范措施人民银行

摘要:人民银行事后监督的有效性最终应表现在监督结果的有效性上,即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人民银行资金风险中所起作用的程度。因此,事后监督有效性应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事后监督的可控范围和在可控范围的控制内容;二是确定控制内容的控制措施,即实现事后监督有效性的途径。因此,可将事后监督有效性界定为:事后监督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据相关的监督制度,采取适当的监督方式,达到既定的监督目标或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程度。而要使事后监督的有效性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就要对会计集中核算后的业务新特点和影响会计有效性充分发挥的因素进行充分分析,从而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最大程度的发挥事后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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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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