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薇薇; 苏颖宏闽台金融合作自贸区实体经济金融业务金融监管
摘要:近年来,闽台金融合作已积累一定经验,从台资金融机构参股入闽、直接通汇和货币兑换等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相较于经贸领域的合作,闽台金融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加强。福建自贸区已于2015年4月正式成立,以自贸区为背景,深化闽台金融合作应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原则,加大对台金融开放、创新各类金融业务、促进人民币跨闽台流动、加强闽台金融监管等,发挥福建在推动两岸产业融合、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