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日本法制改革研究及启示

作者:赵天宝; 刘俊波日本法制改革第二次世界大战亚洲国家法律体系近代化中国大陆

摘要:中国和日本同属东方亚洲国家,但是在亚非拉众多国家中,日本法律文化的近代化是最为成功的,明治雏新以前,日本法承袭中国唐代和明代法制的传统,是中华法系的重要成员。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在向欧洲学习的过程中,以法德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为模式,迅速走上了法制近代化的道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又吸收了英美法系的许多成果,从而使其法律体系更加系统和完备。本文从日本法制改革的历程及其原因来阐明它对中国法制改革的启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紧紧围绕把电大建设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高素质大学这一目标,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