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维特根斯坦论名称所指的对象

作者:聂大海维特根斯坦对象名称指称粒子

摘要:对象是《逻辑哲学论》中的重要概念,维特根斯坦赋予了对象以独特的涵义,使其既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涵义,又不同于哲学家的一般理解,这使得人们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充满争议。实在论解读和观念论解读是两种主要的相互对立的观点。依据这两种观点,把对象理解为罗素的感觉材料或牛顿式的微粒,都无法协调维特根斯坦给对象制定的形式要求。只有将对象理解为类似量子力学中的粒子,才能符合维特根斯坦的整体思想和他为对象设定的逻辑条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CN:22-1063/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以弘扬先进文化、繁荣学术研究为己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倡导学术观点创新、学术体系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努力为提出新理论、形成新学派、取得新成果搭建理论平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