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小红产品责任法严格责任缺陷产品惩罚性赔偿
摘要:我国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之处。在立法体例上,我国没有形式意义上的、独立的产品责任法;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上,《产品质量法》的归责原则对消费者的保护不够充分,产品"缺陷"的判定标准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对受害者的救济方面,损害赔偿范围狭窄,赔偿数额较低等;我国产品责任法规中,对产品的概念、范围的界定不统一,甚至有相互矛盾之处;而且对涉外产品责任的规定少。要从根本上遏制目前我国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侵权和完善产品责任法律体系,应从立法体例、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产品缺陷的判定标准、对受害者的救济方式"产品"的界定以及涉外产品责任等方面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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