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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环境立法(修法)的新进展和新要求

作者:杨杰烟草烟雾环境立法非吸烟者二手烟烟草制品危险因素长期暴露

摘要:二手烟草烟雾(简称“二手烟”)是从卷烟或其他烟草制品燃烧端散发的烟雾,且通常与吸烟者呼出的烟雾混杂在一起[1]。二手烟暴露是多种疾病的危险因素[2]。中国有超过一半的非吸烟者(包括儿童青少年)长期暴露于二手烟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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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CN:31-1974/R)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设有论著、综述、专家论坛、调查研究、工作探讨、经验交流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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