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继国教育产品成本补偿财政补偿机制市场补偿机制混合补偿机制
摘要:本文认为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产品,其成本应实行财政补偿机制;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产品,其成本应实行市场补偿机制;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产品,其成本应实行混合补偿机制.这些分析为合理确定教育财政支出范围、明确各级政府的教育财政责任、加快发展我国教育产业提供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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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纵横》(CN:22-1054/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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