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文明自然资源租金制度宪政
摘要:我国《宪法》第6条明确规定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制,但由于自然资源租金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自然资源仅被少数人占有。文章基于宪政视域,论证了自然资源租金制度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经济政策的要求,建立自然资源租金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我们应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租金制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经济与社会发展》(双月刊)创刊于2003年,由广西社会科学院主管,广西社会科学院主办,CN刊号为:45-1319/C,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经济与社会发展》是评论经济运行体制与社会发展进程之间的关系的刊物。本刊全面解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联,经济发展与政治改革,文化发展,教育进步等方面的相互促进与制约。
省级期刊
人气 651547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17051 评论 78
人气 472845 评论 78
人气 462640 评论 66